更新时间:2022.04.22
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的情形有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
当事人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加处罚款,查封、抵押财物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处罚是行政制裁的一种形式,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为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对行政相对人违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立案量刑如下:在人民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以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巳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
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按行政处罚法,公民50元以下,单位10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可以当场处罚。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公民2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可以当场处罚。当场处罚,当场送达,作出的决定必须向行政机关备案。
当场作出处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载明下列内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违法的事实和证据;行政处罚的种类、依据;履行处罚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当事人的救济办法、期限等。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行政管理机关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经过调查取证掌握违法证据的基础上,制作的记载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和决定等事项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书面法律文书。 根据法律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
处罚决定程序有简易和一般两种程序,听证是一般程序中的特殊程序,不是独立程序。简易程序:即当场处罚程序,主要适用于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违法行为。一般程序:也称普通程序,是除简易程序以外作出处罚所适用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