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是指在相关刑事案件中合法权利遭受不法侵害的被害人。不论是公诉案件还是自诉案件,只要其合法权益受到不合理的迫害就属于被害人的范畴。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可以通过被害人陈诉提供相关线索和证据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被害人也是自诉案件
刑事诉讼中的被害人是指其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并因此而参加刑事诉讼,要求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人。 这些人包括公诉案件的被害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提出反诉的反诉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 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
刑事案件判决后被害人申请抗诉可以吗:刑事案件判决后被害人申请抗诉是不合法的,刑事案件抗诉是由检察机关提出的。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
刑事诉讼法申诉的主体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申诉的对象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申诉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认为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有错误,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予以纠正的活动。
刑事中有上诉不加刑原则,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刑法的一项审判原则。 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或者既有被告人的上诉又有人民检察院的抗诉,自诉人的上诉的上诉
刑事案件中被害人的权利义务分别是: 1.被害人的权利包括知情权、控告权、申诉权、参与权、回避权、申请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请求抗诉权、申诉权等。 2.被害人的义务包括如实向公安等司法机关陈述案件事实、按时出席法庭参加诉讼、遵守法庭纪律
刑事案件受害人可以申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控告权;申诉权;参加庭审的权利;辩论权;提出回避的权利等各项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并没有对被害人是否需要出庭作出明确的规定。刑事案件被害人不一定出庭。开庭时,法官会先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
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包括: 1、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2、控告权; 3、申诉权; 4、参加庭审的权利; 5、辩论权; 6、提出回避的权利等各项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