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3
夫妻双方负有债务时可以协议离婚,但是离婚时要明确债务的分担问题。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分为夫妻共同债务和一方的个人债务。离婚后,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有清偿的义务;对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由其个人进行清偿,配偶没有清偿义务
夫妻之间离婚房产过户费用如下: 1、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 2、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 3、登记费80元; 4、交易手续费百分之二; 5、工本费20.00元。 离婚房产过户是否收取契税分情况处理:夫妻离婚,对共有房产重新分割或归属一方的,不征
夫妻房产加名,离婚分配时,应当由双方共同分割。因为房屋已经确定为夫妻双方共有,终止婚姻关系后分割共有房产,符合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情形,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应当按照协议处理。如果没有协议,应当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
夫妻离婚房产分配如下: 1、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取得房屋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市场价值计算,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
夫妻共同房产离婚时有以下三种不同的分割方案: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
夫妻离婚对按揭房产处理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取得房屋产权,不管产权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都是共同的财产。法院一般会将房屋判给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付给未取得房屋所有权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作为补偿。取得房屋
夫妻财产公正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婚前财产处理,夫妻
以房抵债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以房抵债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的规定,债务人在债务到期之后与债权人达成以房抵债协议的,如果已经办理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债务人请求以房抵债协议无效或者
婚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具体情况。首先,如果婚房是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则婚房属于其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房是一方婚前购买的,但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了配偶名字的,属于共同共有财产,离婚时要分割,可以一人一半,也可以按购房时的出
男女双方在正式登记结婚之前,可以订立财产协议书。财产协议书也属于合同的一种,因此,应当符合民法典有关合同的具体规定和要求,才能够发挥相应的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第470条的规定,合法有效的合同,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共同约定,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夫妻离婚有房子,分割的规定如下:1、一方在结婚后以婚前个人财产出资购买房屋,并且房屋落在自己名下的,那么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房屋落在双方名下或者落在对方名下,那么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2、男女双方结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房屋登记在出资方
根据司法解释及民法典的规定,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有清偿的义务。在协议离婚中,夫妻双方要就各自的欠款偿还份额进行协商和决定,并依此订立好离婚协议书,在离婚后按约定执行。另外,判断某笔欠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看债务是夫妻共同负债还是
夫妻双方有房产的,离婚时要依法分割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夫妻离婚后房产的归属问题,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况:1、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个人房产,在离婚时配偶是无权请求分割的;2、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如果在房产证上加了配偶名字,这时候这套房子就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