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3
刑事诉讼中的地域管辖内容包括: 1、刑事案件原则上是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如果根据案件和被告人的情况,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最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刑事诉讼法中的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 1、刑事强制措施是国家为了保障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而授权刑事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其一定程度人身自由的方法。 2、我国的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
刑事诉讼中不服判决的刑事抗诉期限是十日,不服裁定的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抗诉案件的,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抗诉范围的限制。
我国刑事诉讼中的管辖,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以及人民法院系统内部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管辖所要解决的问题有两个:一个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分工问题;另一
(一)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合格。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必须在上诉期间提出。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
刑事诉讼法查封财产后的处理如下:对查封、扣押、冻结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并制作清单随案移送。查封的财物应当扣押其权利证书,经拍照或者录像后原地封存或交持有人、被告人的近亲属保管,并通知有关财物的登记、管理
刑事诉讼法复核核准程序是: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
刑事诉讼法立案监督的内容:公安机关没有立案的案件,检察院认为该立案的,检察院可以要求公安说明理由或者通知立案;控告人不服不立案决定的可申请复议。立案监督表现在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监督,以及控告人对公安机关和检察院的监督。
刑事诉讼法176条第一款规定的不是罪名,而是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对公诉案件的审查,开庭审判前的准备法庭审判程序,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的最后陈述,评议与宣判。对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刑事申诉时间没有限制。根据回避制度的立法宗旨,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各诉讼阶段都可以提出回避申请。例如,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在开庭的时候,审判长应当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当事人在知悉其
刑事诉讼法解释全文内容是: 1、刑事诉讼的任务和基本原则; 2、管辖、回避、辩护与代理; 3、证据、强制措施、附带民事诉讼; 4、侦查、起诉、审判; 5、执行以及特别程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