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5
成立债权人的代位权需要有下列条件:存在债权人对债务人、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债务人具有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的行为;并且损害了债权人的到期债权。
成立债权人代位权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点: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以及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都是有效存在的; 2、债务人怠于行使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和从权利; 3、影响了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
债权人代位权有以下特点: (1)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此点不同于代理权。 (2)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针对的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的消极行为。 (3)债权人代位权的目的是保全债权,因此在履行期到来之前,债权人为了
债权人作为原告在行使代位权诉讼过程中,就必须要承担举证责任。 首先,债权人对代位权诉讼中存在的两个合法债权关系必须举证证明。 其次,债权人应当拿出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证据。
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债权人不可以行使代位权。 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抚养关系、扶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第一,债权人的代位权是债权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权利的权利。 第二,代位权是债的保全,是一种法定的债权的权能。 第三,债权人的代位权是行使债务人债权的权利。
债权人代位权的内容包括: 1、行使代位权的主体是债权人; 2、代位权的行使范围是债权人的到期债权; 3、债权人必须通过向法院请求来行使代位权; 4、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1、著作权中的人身权不可以继承,只要财产权可以继承。 2、因为著作人身权是专属性权利,是不可以继承的。 3、著作人身权,又称著作精神权利,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或者密不可分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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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知识产权,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 一、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1、行为的违法性 行为人实施了违法行为是其承担侵权责任的前提要件。 2、损害事实的存在 损害事实,既包括对公共财产的损害,也包括对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