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4
刑事拘留不算羁押。拘留和羁押是两个不同的意思。拘留要分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但在这里所说的应当是刑事拘留。 羁押是指犯罪嫌疑人依法在押在看守所的时间都叫羁押。羁押不能超期。超期羁押是违法办案。
不算。本质上,拘留和羁押还是有区别的。 拘留是在未批准逮捕以前,在法定的条件下,对需要进行侦查的人犯采取的一种紧急措施,而且只有公安机关才能行使拘留。 羁押则是在人民法院决定逮捕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且实施逮捕以后,把人犯羁押起来;执行
判刑前的拘留羁押可以折抵刑期。刑法规定羁押一日折抵有期徒刑、拘役刑期一日,折抵管制刑期二日。因违法行为而受行政拘留,后来又被诉追,如果被判处刑罚的犯罪和受行政拘留处分的行为系同一行为,被拘留的期间,应予折抵,如果被判处刑罚的是另一犯罪行为,
1、刑事拘留一年算超期羁押。 2、羁押期限最长为七个月。批捕前最长拘留37天,逮捕后羁押期限一般为两个月,案情复杂的可延长一个月,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可再延长两个月,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以上刑罚,在前述期限仍不能结案的可以
算。羁押期限最长为七个月。批捕前最长拘留37天,逮捕后羁押期限一般为两个月,案情复杂的可延长一个月,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可再延长两个月,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以上刑罚,在前述期限仍不能结案的可以再延长两个月。《刑事诉讼法》第
看具体情况来判定: 其 一、犯罪嫌疑人被判处的是管制,拘役或者是有期徒刑的,羁押可以折抵刑期,羁押期限算刑期。 其 二、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羁押不可以折抵刑期,羁押期限不算刑期。
刑事拘留、羁押的期限应以时、日、月计算,羁押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刑事拘留羁押期限以时、日、月计算,羁押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刑事拘留羁押期限从期间开始的次日计算。期限届满以法定期限日的最后一天为止,例如,犯罪嫌疑人于4月1日被刑事拘留,从第2日起计算,期限届满日期为4月4日;刑事拘留延长4日的,期限届满日期为4月8日;刑事拘留延长至30日的,由于4月只有30天,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逮捕以前已被拘留的,拘留的期限不包括在侦查羁押期限之内。一般情况下,侦查机关应当在法律规定的侦查羁押期限内侦查终结案件。
拘留羁押可算做刑期。根据法律规定,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拘役刑期二日;羁押一日折抵有期徒刑和拘役刑期一日。因违法而受行政拘留的,后来又被判处刑罚的,犯罪的和受行政拘留处分的行为系同一行为,被拘留的期间,应予折抵,如果被判处刑罚
如果被告人被判处刑罚的犯罪行为和被拘留或者被逮捕以前被羁押的行为系同一行为,不论羁押在何处,只要是完全限制了人身自由的,被羁押期间即可予折抵刑期,羁押一日折抵管制刑期二日,或者折抵拘役、有期徒刑刑期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