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1
不执行行政拘留的情形如下: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七十周岁以上的; (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执行拘留的条件有哪些 1、需有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 2、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予执行的法定情形如下: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是指行为人违反治安管理,依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但由于行为人存在某种特殊原因,决定给予其行政拘留处罚不予执行的一种执行制度。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以下这些情形之一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不执行行政拘留的情形有以下四种:第一,行为人年龄在十四周岁至十六周岁之间的;第二,虽然行为人年龄在十六周岁至十八周岁之间,但是属于第一次违法的;第三,行为人年龄在七十周岁以上的;第四,行为人正在怀孕或者正在哺乳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七十周岁以上的; (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的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可以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 (三)70周岁以上的; (四
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法定情形如下:年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或者是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首次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不执行行政拘留的处罚。七十岁以上的人,怀孕的人或者哺乳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也可以免予行政拘留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
公安局不执行行政拘留的情形:违法行为人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七十周岁以上的;以及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违反治安管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以行政拘留:年满十四周岁,但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在十六周岁到十八周岁之间的,并且是首次违反治安管理的;年满七十岁以上的;怀孕或者是需要哺乳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违反治安管
行政拘留不执行的情况有: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七十周岁以上的;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