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8
根据2021年《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中止履行合同的理由有: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
中止履行合同的理由是: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合同中止的理由如下: 1、合同单方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合同单方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合同单方丧失商业信誉; 4、合同单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法律规定,当事人依据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中止履行合同的理由有: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中止履行合同的理由是: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中止履行合同的理由是: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有: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先履行债务方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情形有: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对方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对方丧失商业信誉;对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可以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如下: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如果后履行一方已经濒临破产,处于停产或半停产,遭受经营上或财产上的重大损失,因资金困难而不能支付相互间先期发生的债务,已经严重影响到先履行方债权的实现,均可认为属于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
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主要包括: 1、后履行债务的当事人丧失商业信誉; 2、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3、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可能; 4、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等其他情形。
中止履行合同的理由为一方当事人存在如下情况: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