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2
房产继承不一定要公证,房产继承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
下列主体可以优先继承遗产: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力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酌情多分配;而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公租房无权继承,只能在承租期内,继续承租。公产房只能过户,不能继承。从法律角度来讲,继承的前提是被继承人生前有遗留的个人的合法财产,而公产房的产权人并非个人,所以公产房是不存在继承问题的。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公产房的实际使用人即承租人不享有该
公产房不能继承。公产房的实际使用人即承租人不享有该公产房的物权,仅享有承租权,对于符合承租条件的承租人要变更承租人姓名延续承租的,经过住房部门同意是可以变更的。 另外,继承的前提是被继承人生前有遗留的个人的合法财产,而公产房的产权人并非个人
优先继承财产的顺序如下: 一、与被继承人签订了赡养协议的按照赡养协议进行; 二、被继承人留下有遗嘱的按照遗嘱进行; 三、没有前两项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
房子公证后,产权仍然归不动产权证书上记载的权利人。事实上,不论是否经过公证,房屋产权都属于不动产权证书上登记的权利人。公证,并不会使房屋产权发生转移。通常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公证的是房屋买卖合同,而不是房子。公证的作用在于证明房屋买卖合同合法
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即使房产继承的遗嘱没有办理公证手续,法律也承认其具有法律效力:行为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形等。
凭公证遗嘱可以继承房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
房产继承遗嘱没有强制需要公证的,可以不公证。房产遗嘱只要符合有效条件,就是有效的。公证不是遗嘱的生效要件,公证的目的是为了避免权利和义务所涉及的各个方面之间可能发生的民事纠纷,从而能够有效地保护当事者的正当权力和利益不受侵害。
可以公证,但公证不是必须的。《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
继承遗嘱房产无需公证。房产继承遗嘱依法成立即生效,对于公民个人遗产的继承,财产所有权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只要该遗嘱合法有效则必须优先按照遗嘱继承。
可以办理房地产继承公证。房地产继承有两种,一种是遗嘱继承,另一种是法定继承。死者生前没有遗嘱的,依法办理,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继承人继承,第二继承人不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