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破产清算赔偿的五大顺序依次如下: 1、破产清算的费用和共益债务; 2、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 3、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 4、所欠税款; 5、普通债权。
公司破产,指的是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公司法规定,依法宣告破产的公司,由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1、如果企业破产并负有个
1、企业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 2、组建清算组。 3、接管破产企业。 4、处理善后事宜。 5、编制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6、清偿债务。 7、报告清算工作。 8、提请终结破产程序。 9、追究破产责任。 10、办理注销登记。 11、追回非法处分的财
破产清算的顺序是:首先是清偿破产人所欠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金等费用,并将其纳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然后清偿破产人所欠前款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最后还应该偿还普通的破产债权。
1、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破产清算程序的进入取决于破产程序的开始,公司进入破产程序按以下步骤进行:首先,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其次,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
破产欠的工资清算由破产清算组在整理完企业的资产和债务,制作了破产清算方案,经过人民法院的审核通过,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偿还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费用。
公司破产,债权人应当向管理人申请债权,由破产财产偿还;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且不存在股东责任的情况下,余下债务不再清偿。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二条和第七条的规定,公司破产后,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
企业法人符合破产条件,向法院申请破产后,债权人应当向管理人申请债权,由破产财产偿还;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余下债务不再偿。
怎么申请破产清算程序: 1、法院决定是否接受的时限; 2、法院决定受理或者驳回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之日起5日内向申请人送达书面裁定书; 3、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救济; 4、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前经审查认定债务人无破产理由。申请可被裁定
破产清算程序的清偿顺序如下: 1、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所欠职工的工资、划入职工账户的社保费用及经济补偿金; 3、前项社保费用以外的社保费用、欠缴的税款; 4、普通债权。
破产清算期间社保关系由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转移手续。公司破产清算的,应当以破产财产清偿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社会保险费用。公司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的十五日内为职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