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4
债权人失踪了,债务人想要还款的,可以进行提存,失踪满两年的,其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其财产代管人可以向债务人要求偿还债务。
最好的办法是向法院起诉。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此诉讼时效期间会随着当事人的起诉而中断,其重新开始的时间从整个诉讼程序结束时起算,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将诉讼时效期间拉长
(1)欠款人失踪后,债务约定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讨债。 (2)债务人失踪满两年,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 (3)向法院起诉,被告下落不明,无法当面送达开庭通知的被告,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时间一到,不
欠债人失踪后,债权有保证人的,应当向保证人主张债权。为了保证债权的实现,设立了保证人。到期债务不能清偿或者不能清偿的,保证人应当向债权人清偿。向法院提起诉讼。事实上,对于下落不明、无法当面送达听证通知
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失踪人,确定财产代理人,财产代理人可以从失踪人的财产中偿还债务。 起诉个人债务纠纷需要准备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如果还不到两年,债权人可以向
债务人失踪后的办法: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应当依法进行审理,作出缺席判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债务人失踪后,应当向失踪债务人的财产代管人主张清偿欠款,要求其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根据《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第四十三条规定
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因为被告的躲避,使被告没有出庭的情况很常见。如果借钱的人失踪了,且没有正当的理由拒绝出庭应诉,法院有权进行缺席判决。 如果民间借贷案件没办法与被告取得联系,使得法律文书没有送达到被传唤人手中,则可用公告送达的方式,即在相
有借条债务人不承认的话,仍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关于起诉条件的规定,起诉必须满足四个条件:一是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是有明确的被告;三是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
如果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债务人因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并不影响债权人要求其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在审理债务案件时,可缺席审判。一旦民事判决生效,债权人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债务人的财产。因此,债权人可向法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