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一级工伤保险待遇的标准是27个月的本人工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9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
七级工伤待遇如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1)工作原因。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是指职工为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而受到事故伤害,这是最为普遍的工伤情形。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和工作原因是工伤认定的三个基本要素,即“三工原则”。 (2)事故伤害,一般包括安全事故、意外事故以及自然灾
职工停止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包括:职工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和拒绝治疗的。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其作用是使伤残者的医疗、生活有保障,使工亡者的遗属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职业病工伤待遇的规定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工伤期间的待遇标准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同时酌情享受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赔偿待遇。
不同的工伤级别,其待遇也不相同,例如一至四级工伤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分别是 27、25、23、21个月的本人工资;而一至四级工伤的伤残津贴分别是本人工资的90%、85%、80%、75%。
通知工伤保险待遇情形包括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和拒绝治疗的情形。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其作用是使伤残者的医疗、生活有保障,使工亡者的遗属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丧失享受工伤待遇条件:劳动能力得以完全恢复而无需工伤保险制度提供保障;工伤职工死亡、失踪、定残改为享受工伤死亡待遇;享受抚恤金的工亡职工的子女达到一定的年龄或者就业后,丧失享受遗属抚恤待遇的条件;亲属死亡的,丧失享受遗属抚恤待遇的条件;其他
工伤有下列赔偿和待遇: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对象是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本人,或者工亡职工的近亲属。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护理费等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职工工伤期间享受停工留薪的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工伤能享受的待遇有: 1、享受工伤医疗、住院伙食补贴、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住宿费、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工伤康复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如果员工因工作事故或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福利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保持不变,由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