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小区地面车位的停车费,物业未经产权人授权的,无权私自收取。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
小区地面停车位是由开发商依照行政规划建设的物业附属设施,实际上并无建筑物,其本质属于土地使用权,不能办理产权登记。开发商将商品房向业主出售后,建设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归属全体业主。因此,地面停车位的权益作为附属设施归属于全体业主,其性质与其他
小区物业可以收取停车费。物业收取的停车费性质是保管费,业主拥有所有权和物业收取保管费并不矛盾。因此,物业收取停车费不违法。物业在征得业主同意后是可以利用小区的土地进行经营的。车主向物业交纳的其实是车辆保管费。
实践中,停车费一部分作为物业管理成本和交纳税金,另一部分作为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如因客观原因未能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可以由物业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代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
小区地面停车位是由开发商依照行政规划建设的物业附属设施,实际上并无建筑物,其本质属于土地使用权,不能办理产权登记。开发商将商品房向业主出售后,建设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归属全体业主。因此,地面停车位的权益
小区物业可以收取停车费。物业收取的停车费性质是保管费,业主拥有所有权和物业收取保管费并不矛盾。因此,总体而言,物业收取停车费不违法。物业是否有权向业主收取停车费,需要考察停车费的性质。小区停车费的性质
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六十四、六十五的规定:1、物业收取占用小区公共道路或绿地的停车位费用,应由业主大会或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决定;2、物业也可以根据物业合同的约定收取停车费,但收费
首先业主和物业公司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双方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应尽的义务,如果有任意一方违约的,都需要承担合同所违约的责任。 如果是因业主不及时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有权要求其缴纳物业费,但是物业无权采取停水或者停电的方式;因为业主是与供
小区物业没有权砍树。只要小区里种的树,不管是谁种的,种上之后都被作为公共绿化,个人无权砍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
一个小区有两个物业公司,不合法。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同时,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另外,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