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我国合同的形式具体来说可以分为三种: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使用书面形式的,应当使用书面形式。合同当事人约定使用书面形式的,应当使用书面合同。法律规定一些特殊的种类的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和其他形式。在发生纠纷的时候,
书面合同形式: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和电子邮件。书面合同以文字表述形式按一定格式记载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的合同,一般适用于计划的、规范性的、标的数量比较大、内容比较复杂的、法人之间订立的难于即时结清的合同。
合同的担保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这五种。其中保证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一般保证;二是连带保证。而抵押分为动产抵押与不动产抵押两种,质押有动产质权、权利质权等。一般情况下,抵押、质押和留置是物的担保,而定金和保证是人的担保。
合同担保有下列方式: 一、留置。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合同中,债权人按照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合同担保的方式主要包括抵押、质押、留置、保证等。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
合同的担保方式有: 1、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合同等法律规定的合同中,债权人按照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保留财产,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格优先受偿; 2、保证,担保是合同双方以外的
债权的担保形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等。保证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向合同关系中的债权方保证合同关系中的债务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方式。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
债权担保的具体表现方式有抵押;质押;留置;交付定金等。其中抵押不需要转移财产的占有;质押需要将财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留置需要债权人已经合法占有属于债务人的动产;而交付定金需要债务人交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债权的担保形式有: 1、保证,分为人保和物保; 2、抵押,不需要转移财产的占有; 3、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4、留置,主要适用以下几种合同,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 5、定金,一般需要适用定金罚则。
保险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投保单。也称要保单,是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文件,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一些具体有关情况、保险费与保险金的数额等内容。 (2)暂保单。也称临时保险单,是在一些情况下由保险代理人或保险
保险合同的解除,一般分为法定解除和意志解除两种形式。 1、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当法律规定的事项出现时,保险合同当事人一方可依法对保险合同行使解除权。法定解除的事项通常由法律直接规定。但是,不同的主体有不尽相同的法定解除事项。 2、意
保证合同指的是保证人和债权人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代为履行或连带责任的协议。 保证合同主要包括两种: 1.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 2.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
保险合同主要有以下两种解除形式: 1、约定解除,即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即可解除; 2、法定解除,即出现不可抗力或一方迟延履行等违约事由,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等情形时,当事人可行使法定解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