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我国的保险法对保险合同的解除方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保险合同的解除方式分为以下两种:第一、法定解除。法定解除通常是指,出现法律规定的事项时,保险合同当事人一方可依法解除保险合同;第二、意定解除。意定解除又叫作协议注销终止,一般是指
合同有效的形式要件有合同依法成立、合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合同依法办理登记等。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保险合同无效的形式有: 1、合同当事人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意思表示不真实; 3、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违背公序良俗; 4、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建设工程合同的担保形式主要有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或者以银行保函的方式来担保等。如果当事人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则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二者不能同时适用。
合同的保全是合同的一般担保,是指为了保护一般债权人不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受损害,允许债权人干预债务人处分自己财产行为的法律制度。 方法如下: 1、代位权; 2、撤销权。
合同解除有约定解除、协商解除、起诉解除三形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达约定的终止条件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没有达到条件的,经过双方合意,可以解除合同;无法协商的可以起诉解除合同。
合同的形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等。书面形式是指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等,口头形式方便快捷。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买卖合同订立有下列形式,即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又包括合同书、信件、电报等形式,以及可以视为书面形式的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的形式。
合同形式的效力: 1、合同的书面形式具有证据的效力。合同的书面形式的主要作用在于证明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果当事人能够证明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使合同没有采用法律规定的书面形式,合同的效力也不受影响。 2、就口头合同而言: (1)
订立合同可以采用的形式有: 1、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形式; 2、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可视为书面形式的形式; 3、口头形式; 4、其他形式。
合同形式有缺陷会产生下列不良后果:如果当事人约定了特定的形式或者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则合同会不成立;以及对合同的内容也会有影响,例如租期在六个月以上,因未采用书面形式致使无法确定租期的,会视为不定期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