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2
1、被拆迁人可以申请听证。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2、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3、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
1、被拆迁人可以申请听证。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2、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3、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
不服房屋拆迁补偿的应当在知道被申请人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申请复议,行政复议机关5日内完成审查,审查通过交由行政复议机构进行审理,行政复议机关自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办理房屋拆迁补偿公证申请人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件(法人要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代管人、管理人要提交代管权或管理权资格证明)及其复印;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提交授权委托书或其他有代理权资格的
如果要拆除国家公房,同普通住宅一样,需要给予权利人补偿。补偿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按照法定的程序,结合权利人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拆除国家直管公房,非住宅房屋实行拆一还一不结算差价;住宅房屋按户偿还,按户计算,每户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
公路拆迁补偿不合理,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
不服拆迁补偿,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1、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2、起诉应当向人民
1、拆迁不给赔偿,当然是不合法的。当事人可以向行政部门进行反映,要求依法给予拆迁补偿。 3、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拆迁资产补偿费用,包括: 一、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 二、停产停业损失,包括实际经营损失、预期经营损失。 三、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
公租房拆迁的补偿方式有: 1、公房提供单位为承租人另外安排房屋由承租人继续承租,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2、对公房承租人对房屋的使用权进行货币补偿,由承租人自行解决住房问题。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
如果要拆除国家公房,同普通住宅一样,需要给予权利人补偿。补偿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按照法定的程序,结合权利人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拆除国家直管公房,非住宅房屋实行拆一还一不结算差价;住宅房屋按户偿还,按户计算,每户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