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7
不能作为破产债权的债权主要有:行政、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罚金以及其他有关费用;破产宣告后的债务利息;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所支出的费用;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等。
普通债权不是破产债权,破产债权是指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得由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清偿的财产请求权。普通债权一般是因为合同、侵权行为等产生的。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收回债权。企业破产的,用企业的破产财产偿还所欠债务。破产企业没有财产偿还的,债务消灭。
私人企业破产了其债务应当由破产财产处理,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了共益债务与破产费用之后,再根据法律规定的顺序清偿其他债务,首先是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等。
依法律规定,独资公司破产后债务由个人独资企业和投资人共同来承担。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二)所欠税款; (三)其他债务。如果经过清算程序,债权人的债务仍然没有得到完全清偿的,可以
企业倒闭了,债务会依照破产清偿顺序清偿。 依据法律规定,公司进入破产后,需通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债权人则需在期限内申报债权,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
申请破产后债务人的有关人员的义务有: 1、妥善保管账簿、文书等资料; 2、如实回答有关人员的询问; 3、不擅自离开住所地; 4、不新任其他企业的董监高人员。
企业欠钱不还宣告破产后的债务按照以下顺序承担: 1.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适用范围: 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 2、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 3、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其他适用范围。
破产企业有抵押的债务可以优先清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条: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
企业破产后的债务清偿依次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破产程序中所花费用和共益债务; 2、公司所欠员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补偿金; 3、除上述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