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2
医疗事故的鉴定部门是医学会。 如果发生医疗纠纷的地点如果是一个市辖区的,那么就是在该区的医学会负责医疗事故鉴定工作;如果发生医疗事故的地点是不设区的市,或者县的,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应当就是当地的市、县的卫生局的医学会。
医疗鉴定有各级地方医学会和中华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为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构成工伤事故责任的条件是: (一)职工同用人单位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 (二)职工必须有人身伤害; (三)职工的人身伤害必须在其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发生; (四)事故必须是造成职工受到损害的原因; (五)事故不是由于职工自身故意所引起的; (六
符合下列条件的未医疗事故: 1.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 5.医疗行为与损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用:根据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伤害,凭证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确需结案后继续治疗的,按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收入高于医
医疗事故鉴定程序有: 1、当事人委托鉴定或者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 2、医学会应当确定专家鉴定组的构成和人数,主持双方当事人抽取专家鉴定组成员; 3、当事人提交鉴定材料; 4、专家鉴定组在规定时间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
不认定为医疗事故的情形包括: 1、采取未超出诊疗规范的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2、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4、无过错输血感染或患方不配合
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途径有: 1、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 2、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3、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
1.在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的紧急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2.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3.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4.经患者同意,对患者实话实验性诊疗发生不良后果的。5.在医疗活动中由于病情异常或者患者特殊体质而发生的医疗意外的。
1、医患双方名称或姓名,并表达是自愿调解。 2、患者的基本情况。 3、双方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 4、导致医疗事故的原因。 5、赔偿金额,其中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若是事故导致残疾,还要包括残疾生活补
认定医疗事故需要的证据包括: 1、病人病历,包括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是患者就诊最原始的证据材料,记录了患者主诉的基本情况、医生的体检、诊断和治疗意见和处方; 2、化验单及各类检查结果,化验单及各辅助科室检查结果,如心电图、脑电图、B超结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