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按份之债的效力是指对于按份债权而言,每个债权人只能请求债务人清偿自己所享有的债权份额,不能请求债务人向自己清偿全部债务;对于按份债务而言,债务人只需要偿还自己份额内的债务,不需要偿还全部债务。
不可分之债,共同之债,连带之债三者区别主要在于债务是否可分。 (一)划分标准 连带之债是以“债的主体”相互关系对债进行的一种划分,不可分之债是以“债的标的”进行划分的。连带之债和不可分之债是对债进行的不同层面的观察得出的。 (二)形成原因
连带之债有连带债权和连带债务。债权人为二人以上,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是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请求全部或部分债务人履行的,是连带债务。
1、连带之债的外部效力,在连带债权的情况下,各债权人均有权向债务人请求全部给付,债务人也有权向任何一个债权人主动履行义务,一个债权人受领了债务人的全部给付,其他债权人的债权即归于消灭。 2、连带之债的内部效力,是指连带债权人之间或者连带债务
按份之债的效力:每个债权人仅对自己所享有的债权份额有权请求债务人清偿,而不能请求债务人向自己全部清偿;而每个债务人则需要按自己的份额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对其他债务人的债务份额则没有清偿的义务。
侵权行为之债,是指行为人不法侵害他人财产权利或人身权利而产生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构成要件: (1)损害事实的存在。主要指财产上的损失,也包括因人身伤害所造成的财产上的损失,以及间接损失。 (2)加害行为的违法性。正当执行职务的行为
侵权行为之债,是指行为人不法侵害他人财产权利或人身权利而产生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构成要件: (1)损害事实的存在。主要指财产上的损失,也包括因人身伤害所造成的财产上的损失,以及间接损失。 (2)加害行为的违法性。正当执行职务的行为,
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债权融资与股权融资的区别: 1、融资方式不同。 股权融资是企业的股东通过企业增资的方式引进新的股东,同时使总股本增加的融资方式;而债权融资是指企业通过举债的方式进行融资。 2、负担性不同。 股权融资所获得的资金,企业无须还本付息,但新股东将
特定之债是指以特定物为标的的债。特定之债的标的物在债发生时即已存在或已确定,具有单独特征。它可以是特定物,也可以是种类物的特定化。除非原确定的标的物灭失,特定之债的债务人不得以其他实物或金钱相顶替,也不得以赔偿损失来代替债的履行。
选择之债就是选择标的,从选择之债的数宗给付中确定一种给付,称为选择之债的特定。选择之债须经特定后,债务才能得到履行。因而选择之债的特定,对于双方当事人极为重要。选择之债的特定有三种方法: 一是因合意而特定, 二是因行使选择权而特定, 三是因
连带之债的特点如下: (1)连带债务人的每一方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 (2)债权人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或者多个债务人请求履行任何比例债务,债务人不得以债务人之间对债务分担比例有约定而拒绝履行; (3)连带债务人一人或多人履行了全部债务后,
连带债务人,即在连带债务中负有清偿全部债务责任的债务人。就是说,对于一项债务,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务人,对于该项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任何一个连带债务人要求偿还全部债务,连带债务人不得以债务人之间的偿债比例协议对抗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