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4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不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其效力是否发生尚未确定,而有待其他行为使之确定的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首先应是已成立的合同。其次是其效力状况不确定,不确定的原因是在于该合同不符合有关合同生产要件的规定。 因此,其
效力待定的合同,经权利人追认后是有效合同。根据民法典,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行为成立时其是有效还是无效尚不能确定,还待其后一定事实的发生来确定其效力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法律规定,对于效力待定的合同一般又称为效力未定合同。
合同的类型为: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效力待定合同; 2、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行为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效力待定民事行为,又称效力未定民事行为,是指行为成立时,其是有效还是无效尚不能确定,还待其后一定事实的发生来确定其效力的民事行为。
下列情形之一,认定为效力待定合同: (一)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之合同。 (二)限制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 (三)无代理权人以代理人名义签订的合同。 (四)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
效力待定针对的是合同方面,效力贷的具体含义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才能生效。
根据合同法,效力待定的合同就包括了: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2、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3、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要使这三类合同有效,相关权利人必须进行追认。而法律规定的追认方式,就包括了明示和默示这两种方式。一般情况下,相关权利人
以下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相符的合同; 2、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3、无权处分人处分他人财产,与第三人订立的财产转让合同。 此三类合同分别是由于有关当事人缺乏履约能力、缺乏订立合
可以撤销效力待定的合同。但是相对人撤销这类合同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撤销的意思表示必须法定代理人追认之前作出的,对于法定代理人已经追认的合同相对人不得撤销; 2、只有善意的相对人才可以作出撤销合同的行为; 3、相对人作出撤销的意思表示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