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累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累犯在检察院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2、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某一个案子到检察院能取保,取保候审需要根据案件情况才能具体确定,判刑需要人民法院根据案情做出判决,取保候审条件是: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
都一样的不管是在公安局办理还是在检察院办理取保候审,其执行机关都是公安机关。案子在侦查阶段办理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批准。案子移交到检察机关,由检察院机关批准。不管在哪个机关办理,其依据的法律规定是一样的。取保候审的决定权在公、检、法机关。决
不能。累犯会被认定为具有社会危害性,所以对累犯是不适用取保候审的,检察院不能对累犯取保。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
检察院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在人民法院二审期间,犯罪嫌疑人羁押期已经超过一审法院所判处的有期徒刑的,也适用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为其申
根据法律规定,只要符合条件,是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如果案子移送到检察院是为了批准逮捕,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
累犯不可以取保候审,但犯罪嫌疑人具有《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除外。《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一条,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
案子到检察院如果当事人满足取保候审条件的,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到检察院阶段了满足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