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5
在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并没有规定转继承问题。但是在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中的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明确载明: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
根据《民法典》规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包括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只有一方签名但事后一方认可的,也包括一方借的用于家庭生活的债务。但是如果借的钱超出日常生活需要的则属于个人债务。除了上述规定以外,夫妻双方对外属于一个整体,特别是在有共同事业的情况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为了家庭生活支出或者为了履行对孩子、对父母的扶养义务而负担的债务,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的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也就是说,离婚时需要先用共同的财产还清债务以后,才能对剩下的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离婚时,有共同债务未偿清的,可以先以共同财产偿清债务,再分割剩余夫妻共同财产;也可以先分割财产,并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共同债务的偿还方式和各自偿还比例。如果双方就共同债务偿还问题存在争议,夫妻任何一方都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夫妻个人债务分为两个方面,第一,一方在婚前所负的债务。一方在婚前所负的债务一般认为是个人债务。如果能够证明是用于婚后共同生活,那么是属于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否则就属于个人债务,由个人自行偿还。第二,一方在婚后所负的债务。婚后的债务原则
事后追认就是指的夫妻之中的另外一方,在夫妻一方已经以个人的名义借款之后,表示愿意与夫妻一方将上述债务作为夫妻共同债务,愿意共同偿还的意思表示。只有明示的意思表示才会被认为是对债务进行了事后追认。具体的比如说在电话微信中承认是夫妻共同举债的事
共同债务指的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是夫妻一方事后追认所负的债务,以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的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都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包含了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虽然是婚前所欠的债务,但是在婚后该笔债务用于了家庭的日常生活支出的。第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另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第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所借的债务,但是该笔债务
在我国,离婚有起诉离婚和协议离婚两种方式。其中,夫妻双方离婚时负有债务,并能够就债务偿还事宜协商一致的,可以协议离婚;无法协商一致的,则应当起诉离婚。离婚前,夫妻双方应当首先判断债务属性,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一方个人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
所谓的婚后共同债务是指: 1、夫妻中的一方在婚姻关系的存续期间以个人的名义所承担的债务,如果可以证明该债务确实是用以夫妻日常家庭生活所需要的,除此之外,如果夫妻中的某一方的以个人名义所承担的债务已经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的范畴,就不属于夫妻共同
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夫妻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具体包括夫妻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负的债务。共同生活债务主要包括: 1、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 2、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或双方为
丈夫出轨在离婚的时候共同债务也应当共同偿还。共同债务是指的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是夫妻一方事后追认所负的债务,以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的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付的债务,都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的债务离婚的时候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
夫妻单独债务包括: 1、男女各自婚前所负的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2、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除外;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