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行纪合同的主要特征是: 1、纪律合同的目标是纪律人为委托人进行贸易活动; 2、纪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 3、行纪合同属于双务有偿合同; 4、纪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 5、行纪人的行纪行为是有限的; 6、纪律合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委托人
行纪合同的法律特征如下: 1、行纪合同主体的限定性,行纪合同的委托人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纪人只能是经批准经营行纪业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2、行纪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行纪合同属于提供劳务类合同,由行纪人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
行纪人主要义务如下: 1、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义务,行纪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完成行纪行为,并尽职尽责,使委托人的利益不受损失或者少受损失; 2、依照委托人指示处理事务的义务,委托人指定卖出价格或者买入价格的,行纪人应当按照委托人指定的价
行纪合同与居间合同的区别: 1、办理事务的范围不同。在中国,纪律业务包括购销商品、寄售商品和有价证券的销售。除法律禁止的事项、国家管理的不允许放开市场经营的重要生产资料和部分生活资料外,还可以提供中介服务; 2、合同的目标不同。纪律合同中,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和不要式合同。在行纪合同中,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贸易活动的人是行纪人。 《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规定,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
行纪合同的法律特征如下: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行纪合同的标的是行纪人为委托人进行贸易活动,通常表现为为委托人买入或卖出特定物品或财产权利。行纪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和不要式合同。
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区别有:行纪合同必须是有偿的;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行纪合同的主体具有限定性,只能是经批准经营信托业务的法人;委托合同的主体为各类民事主体。行纪合同中的行纪人是以自己的名义办理行纪事务;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
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区别是: 1、适用范围不同。纪律合同涉及的事务仅限于购买、销售和寄售,委托合同涉及的事务是除特定当事人必须处理以外的民事活动; 2、委托人的法律地位不同。纪律合同中的纪律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法律活动,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委托
行纪是指行为人以自己的名义替委托人从事贸易服务的一种制度。行纪人指以自己的名义替委托人从事贸易服务的人。 行纪人为委托人提供的服务是与第三人发生法律后果的行为,可以说,行纪人是在为委托人做成买卖。 所以,在我国,法律对可以从事行纪活动的人的
经纪人合同属于雇佣合同。雇佣合同,即雇佣契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提供劳动力以从事某种工作、由对方提供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的协议。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
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二者存在的区别是:委托合同是指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而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而行纪合同属于有偿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