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7
可撤销合同的种类分为: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对行为的性质、对方、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数量等有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背道而驰,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2、因明显不公平订立的合同,明显不公平是指一方在紧迫或
无效婚姻的种类如下: 1.重婚的。重婚具有两种形式: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事实上已构成重婚。 2.
可撤销的婚姻情形包括: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在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另一方的;一方因胁迫而结婚的。对于可撤销的婚姻,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请求进行撤销。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 (二)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三)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
撤销婚姻的机构是人民法院。法律规定,当事人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这些婚姻是可撤销的婚姻: 1、一方是受到胁迫而结婚的; 2、一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的。可撤销的婚姻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撤销,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撤销的,则属于有效婚姻。
撤销婚姻的条件有: 1、该婚姻违反了当事人意愿,违反结婚自由原则,包括包办、买卖婚姻等,其主要表现形式是胁迫、限制人身自由以及被隐瞒重大疾病; 2、必须在法定时间内提出; 3、必须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
民事判决书,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就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书处理决定。民事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通过调解促使当事人达成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 1
根据我国法律条款规定,因为胁迫结婚的婚姻是可以撤销婚姻的。胁迫一般情况下是指行为人通常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名誉、财产、身体健康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意愿结婚的情况。行为人在主观上已经胁迫被故意造成的,明知道
可撤销合同包括重大误解的合同、欺诈的合同、胁迫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等。且一般情况下,撤销合同的时间期限为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但重大误解的时间期限为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
这些婚姻是可撤销的婚姻: 1、一方是受到胁迫而结婚的; 2、一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的。可撤销的婚姻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撤销,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撤销的,则属于有效婚姻。
如下几种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因胁迫结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在结婚登记前不如实告知对方的婚姻等。并且依法被撤销的婚姻,应视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