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0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以下材料: (一)交强险的保险单; (二)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三)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
交通事故索赔需提供以下证件,具体为: 1、受害人身份证; 2、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住院费等费用发票、病历本、检查报告; 3、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4、交通费正式票据; 5、受害人残疾鉴定报告等。 根据相关法
交通事故索赔需要提供的证件: 1、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2、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3、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4、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如受害人系农村户口,最好提供
根据法律规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谈赔偿时最好准备相应费用的单据或进行举证。在费用计算完毕的基础上根据责任划分比例承担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被害人索赔需要的证据包括:医疗费发票、交通费发票、住宿费发票,以及购买一些营养费或者残疾辅助器具发票、事故认定书等证据,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交通事故索赔要提供的证件如下:事故通知书、保险单、索赔申请书;公安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车辆驾驶员驾驶证;医疗费发票、抢救费文件、住院证明、诊断证明、伤残鉴定报告;工资证明等证件或材料。《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保险公司
交通事故中提供的误工证明一般情况下应当以医疗机构的病历或者出院小结为准,或者所在的工作单位也可以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并且要加盖单位的公章。
交通事故证明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交通事故证明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事故事实无法查清,责任无法认定的情况下作出的责任认定书。 交通事故有效期为几年 交通事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认定对方全责的,由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赔偿包括:车辆维修费、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等,造成误工的包括误工费,残疾的,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器具费等,死亡的,还应包括一次性死亡抚恤金、丧葬费等,按照法律的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赔偿
交通伤残陪护费证据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供,通常陪护时间由医院出具证明。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关规定,当事人对提出的交通伤残陪护费主张,负有相应的举证责任,并且应当在法院确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据。
被侵权人主张交通事故赔偿时需要提供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身份信息、医院治疗诊断证明书、病历、转院治疗证明、有关费用单证、工作证明、居住证明等证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