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债权的实现,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向对方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方式。 订金的交付应当理解为预付款的交付,其目的不外乎解决收受订金的一方的资金周转短缺,从而增强其履约能力。 订金与定金的区别具体表现在
1.在“房屋认购书”中约定的为“订金”。买受人可与出卖人详细约定“订金”的性质,否则到时想要主张“定金”的权利的话,将不会被人民法院支持。 2.在“房屋认购书”中约定的为“定金”。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
订金和定金的区别有以下三点: 1、性质不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 2、特点不同。订金可通过双方协调归还。而定金只有遇到签订的认购合同不规范等情况下,才能退还; 3、担保性质不同。定金具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定金合同是从属于主合同的从合同,其成立的前提
定金与订金的作用和后果不同。1、作用不同,定金的作用在于担保,订金的作用在于履行债务。2、违约后果不同,定金作为合同的担保,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则需要向另一方双倍赔偿定金。而订金不具有担保的性质,收受订金一方违约,只需要退还订金即可,而
区别在于以下几点:第一、订金,只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无担保性质。在实践中,订金多被视为预付款。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时,可以要求退还。第二、而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交付定金的一方
合同定金和合同订金不同。定金是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的担保,订金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一般属于预付款。当事人订立定金合同后违约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责任。
定金和订金不一样。定金是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的担保,订金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一般属于预付款。当事人订立定金合同后违约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责任。
一般来说定金不能退,但定金满足一定条件的可以返还,通常情况有两种退还的可能:第一,收取定金一方违约,需要两倍返还定金,第二,两方商量解除合同,由收取定金一方返还收取的定金。
二者区别为:定金属于法律用语,是对债权的担保款,应以书面形式约定;而订金并非法律用语,通常被理解为预付款。二者的法律后果完全不同。若是“定金”,一旦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则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反之收取定金的一方违约的,则应当双倍
1、性质不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定金和订金都可以退。“定金”的作用有两种情形:一是当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充作价款。二是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定金则作为罚则。如果是给付方违约,那么给付方无权收回这笔钱。如果是收受方违约,则收受方应该双倍返还。 而与“定金”一字之差的“订金”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