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定金”作为一种债权担保,其含有一种保证金的性质。签订合同的买卖双方,在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作价款或者收回。 “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和支付方式,是预付款的性质,并不具备担保性质。
一、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交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二、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有: 1、定金“是规范的法律概念,是一种担保形式。“订金“并非法律语言,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2、卖方违约则必须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不论哪一方反悔,卖方都只须原数退还“订金”; 3、“订金”属于预付款,不适用“定金”罚则。
定金和订金的区分:定金不可以退,订金可以退。定金是履行合同的保证金,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会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订金是给付订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有权要求返还。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交付订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在于定金具有担保的作用,订金是没有的。订金属于预付款是可以退回的。但是若是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订金与定金都是可以退的。 但是给付定金的买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卖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而订金,如果合同在执行中顺利,订金就是合同付款金额中的一小部分。但是如果一旦合同执行不了,不管是哪一方的责任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如下: 1、法律关系不同,定金合同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是从合同,除非当事人有特殊约定,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亦无效;而当事人关于订金的约定是主合同的组成部份; 2、作用不同,定金一经给付,则发挥制裁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功能;而订金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体现为: 1、定金具有双倍返还的效力,而订金作为一种预付款,不具有该效力; 2、定金是债权的一种担保方式,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概念,而订金不是法律上的概念。
订金是能退的,定金是不能退。订金的约束力及如何处理订金,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但不论哪一方反悔,卖方都只须原数退还订金即可,不适用罚则。 定金,则是一个法律概念,是指合同当事人于合同订立时,或合同义务履行前,一方向另一方交付金钱或有价物
1,性质不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 2,特点不同:订金可通过双方协调归还。而定金只有遇到签订的认购合同不规范等情况下,才能退还。 3,担保性质不同: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
订金不具有债的担保功能,其功能在于为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提供资金上的一定的支持。定金是法定的担保方式。押金,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的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
订金和定金的区别: 1、定金属于债权的担保;订金不具有债的担保功能。 2、定金合同中,出现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时,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订金合同中,给付订金的一方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在于定金是不能退的,订金一般情形下属于预付款,是可以退还的。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