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应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儿媳、女婿与公婆、岳父母之间婚姻关系为纽带而产生的亲属关系,属于姻亲关系,相互之间并没有自然的血缘关系,没有法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所以说他们之间也就没有赡养、扶
丧偶女婿可以继承岳父母的遗产的。 我国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定继承中丧偶女婿是可能继承老丈人的遗产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则享有继承权,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民法典规定了法定继承人不必然包括子女的配偶,但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也就是说女婿儿媳享继承权有2个前置的条件: 1、是丧偶; 2、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
女婿原则上没有继承岳父母遗产的权利,但是我国法律规定,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应当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如果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如长时间居住在一起,照顾其生活起居的,应当作为岳父母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其遗产。
父母遗产女婿无权继承。女婿不是岳父母的法定继承人,一般不享有继承权,但是如果丧偶女婿对岳父母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而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具有继承权。
父母遗产女婿无权继承。女婿不是岳父母的法定继承人,一般不享有继承权,但是如果丧偶女婿对岳父母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而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具有继承权。
儿媳、女婿与公婆、岳父母之间婚姻关系为纽带而产生的亲属关系,属于姻亲关系,相互之间并没有自然的血缘关系,没有法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所以说他们之间也就没有赡养、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彼此一般也不发生法定继承关系。 但是我国《继承法》第12条规定:
法定继承下,女婿没有遗产继承权。但是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做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如果被继承人有遗嘱,将遗产留给女婿的,女婿可以依遗嘱继承。所以,丧偶女婿是有可能继承岳父遗产的。
要根据具体情况才能确定。如果是法定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基于遗嘱继承得来的遗产,若该遗嘱中明确表示,该遗产由夫妻中的一方继承,则属于个人财产。
民法典规定了法定继承人不必然包括子女的配偶,但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也就是说女婿儿媳享继承权有2个前置的条件:1、是丧偶;2、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