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担保物权不会消灭的情形为主债权不消灭,债权人不放弃担保物权等,担保物权是指担保物权人享有的,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可以对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担保物权消灭的情况有主债权债务消灭,担保物权已经实现,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等。主合同无效的,则担保合同无效,如果担保合同确认无效,担保人,债权人,债务人有过错的,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迷失责任。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从民法理论上称抛弃物权。抛弃是一种单独行为,这里指“放弃”,是指债权人的明示放弃,明示放弃主要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债权人用书面的形式明确表示放弃担保物权,例如,债权人与债务人或者提供担保的第三人以签订协
担保物权是从属于主债权的权利,主债权消灭的,担保物权也随之消灭。这里的“主债权消灭”是指主债权的全部消灭,根据担保物权的不可分性,主债权的部分消灭,担保物权仍然存在,担保财产仍然担保剩余的债权,直到债
在下列情形,担保物权消灭: (1)主债权债务全部消灭。须注意:若主债权部分消灭,因担保物权具有不可分性,担保物权并不消灭; (2)担保物权实现; (3)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均为有相对人的单方法律行为,
规定担保物权的消灭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一)主债权消灭 担保物权属于从权利,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亦消灭。依据法律,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第七十四条规定,质权与其担保的
公司在挂牌上市的过程中尤其是股份制改造的过程中会遇到一些问题,今天我们来讲讲关于董监高任职资格方面的问题。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1、个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是被限制民事行为能
出现以下几种情形,则不适宜担任股东: 1、个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2、正被执行刑罚、或者正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人; 3、正在被公安部门通缉的嫌疑人; 4、因贪污、受贿、侵占他人财产、挪用公款、或破坏社会市场经济秩
以下情形下的债权无效: 1、依据合同性质不能转让的; (1)基于个人特别信任关系发生的合同债权,这类合同债权因具有强烈的人身信l赖关系,故不得转让他人,比如委托合同、雇佣合同; (2)基于特定的债权人行为为内容的合同权利,例如竞业禁止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