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8
不需要的。不一定非要到原先办理结婚的民政局去办理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需要您双方对于是否离婚、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形成纸质的离婚协议书,并携带双方的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手续。
不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结婚登记不是必须婚检,婚检不是办理结婚登记的法定程序,当事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进行婚检。根据规定,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
不一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
1、不用。 2、未领取结婚证的,按同居关系处理。双方不需要也无法办理离婚手续。 3、可以自行协商财产怎么分配,能够证明属于个人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不能证明为一方所有的,按一般共有处理。 4、如果争议较大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1、不需要。不一定非得到原先办理结婚的民政局去办理离婚。 2、如果是协议离婚,需要您双方对于是否离婚、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形成纸质的离婚协议书,并携带双方的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
离婚地点不是必须在登记地。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诉讼离婚的,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
离婚案件不是只有当地的法院才可以管辖,也就是说它不是必须在当地进行离婚,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如果原告起诉被告离婚,那么是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和他的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就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但是也会有
起诉离婚时不是必须分割财产。如果双方当事人已经就财产、子女抚养权等事宜协商一致的,可以不分割财产,按照双方协议处理即可;但如果双方没有达成一致的,则可以诉请人民法院分割财产。另外,如果一方存在隐藏、转移、毁损等侵害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在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