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无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宣判之日起计算,判决宣判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刑期,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执行有期徒刑,先行羁押的日期也不予折抵刑期。被判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场所执行。
无期徒刑最少执行十三年,起始时间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最低不得短于十三年。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
法律规定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要减刑的,则只要其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罪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如果有组织他人犯重大犯罪活动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如果确有悔改表现或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1年有期徒刑;如果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或者重大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2年有期徒刑; 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突出的或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2年有期
有期徒刑与无期徒刑的执行数字是这样规定的:有期徒刑的幅度为六个月至十五年;有期徒刑与无期徒刑的执行的时间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无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宣判之日起计算,判决宣判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
无期徒刑的期限规定如下: 1、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 2、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重新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一般在二年内不予减刑; 3、因爆炸、投毒、抢劫、强奸、
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于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符合减刑条件的,执行二年以上,可以减刑。无期徒刑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起始时间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无期徒刑最低服刑年限,应当不能少于十三年。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有期徒刑一般最高为十五年;数罪并罚的,一般最高为二十年或二十五年。有期徒刑一般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但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无期徒刑的减刑:即在判决宣判之日起两年期间后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依然给予减为有期徒刑,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减为有期徒刑后,其刑罚执行期的计算依刑法规定,从裁定减为有期徒刑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