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
能追究违约责任。合同违约责任具体如下: 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合同终止还可以追究违约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如果当事人约定了违约条款的,此条款属于结算和清理条款,当事人仍然可以在合同终止后根据违约条款追究违约方的责任。
合同终止后不能再追究违约责任。 合同解除后,合同关系解除,就不存在违约责任。但是可能会存在其他的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可知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 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
合同终止存在违约情形就能追究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如下: 1、继续履行。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 2、采取补救措施。 3、赔偿损失。 4、违约金。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
1、因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等情形终止合同,可以追究违约责任。 2、有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合同终止后不可以追究违约责任。合同解除后,则合同关系解除,就不存在违约责任;若合同终止是由于一方合同违约而解除造成的,合同终止后,当事人仍然可以追究违法方的违约责任。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也不表现为违约责任,而是一种民事责任,主要包括不当得利
如果有违约行为还能追究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七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违约责任条款是当事人对可能出现的违约事项对应的补偿方式作出的约定,其作用在于当违约事实发生后对各方当事人的损失进行清理和
合同终止存在违约情形就能追究违约责任。法定违约责任的类型有: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采取补救措施的违约责任、双倍返还定金的违约责任、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还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合同终止后不能再追究违约责任。合同解除后,合同关系解除,就不存在违约责任。但是可能会存在其他的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可知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
合同终止还可以追究违约责任,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合同终止还可以追究违约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如果当事人约定了违约条款的,此条款属于结算和清理条款,当事人仍然可以在合同终止后根据违约条款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