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3
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三条途径追计欠款。 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
欠债人没钱还债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对债务进行分期偿还,或者延期偿还,如果债务人是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债务人欠债不还,如债权人要求保证人还债,连带责任保证人应在保证范围内偿还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
在民事诉讼中,原告通常是被告,因此通常在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只要起诉书中有明确的被告人所在地,比如被告人的居住地,即使被告人最终躲不开,也可以通过公示送达。但是起诉的前提是要有明确的被告地址。如果没有被告的地址,起诉可能就不受理,如果找不到
债权人向债务人发送律师函或者和对方协商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向法院起诉,可以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的违约条款要求对方承担责任,在双方约定不明或者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可以依据法定的方式要求对方承担责任。
债务人到期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还款。注意起诉不要超过诉讼时效,否则将丧失胜诉权。对于这种约定了还款时间的债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计算三年。 如果不想起诉的,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催促债务人还款。支付令
借款到期债务人不还时,如果能够协商可尽量协商,无法协商在诉讼时效内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有对方的财产线索可向法院提供申请保全。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
死者的债务,由其遗产偿还。偿还之后,仍有遗产,剩下的由继承人继承。如果全部遗产不足清偿债务,在用遗产偿还之后,对剩下的债务,继承人没有代替偿还的义务。 当然,继承人如果自愿为死者偿还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那部分债务,法律也是允许的。
1、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从死者遗产中偿还。继承人在继承死者遗产的同时,也负有清偿债务的义务。除非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那么死者生前的债务应由其他继承人负责偿还。 2、向死者的配偶追偿。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
如果欠债人死亡,债权人应该采取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来要求其继承人还债。如果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则由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人继承和偿还;如果没有协议的,则一般由欠债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和偿还。
找不到被告,可以公告送达包括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在内的所有法律文书。如果被告不到庭参加诉讼,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人民法院依据原告起诉时所提供的被告住址无法直接送达或者留置送达,应当要求原告补充材料。原告因客观原因不能补充或者依据原告补充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