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3
借款时利息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 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 2019年 8月 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法院支持的最高利息是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不合法的高利借贷行为。
民间借贷得到的高额利息不需要主动退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
商业贷款利率最高不得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可,如果超过了,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以不予偿还,但是合理的本金及利息当事人还是需要按时偿还。
借贷年利率在24%以内,明确受法律保护;借贷利率在24%~36%由双方协商!已付的部分,不支持讨回!未付的部分不支持追讨;年息超过36%的部分,明确不受法律保护。
视情况而定。当事人是以转贷牟利为目的而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并以该资金从事高利民间借贷活动,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是有可能构成高利转贷罪的。但是,如果其放贷的资金并非来自于金融机构贷款或者在向金融机构贷款时并不是以转贷牟利为目的时,是不符合高利
民间借贷的利息高于法定贷款利率四倍的,才算放高利贷。具体如下: 1、当其利率小于或等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时,不属于高利贷; 2、当其利率大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时,超出部分法律不予支持; 3、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出借人等于减少了借款
民间借贷中如果当事人约定的利率超过了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就算放高利贷,法律禁止高利贷,对于超过法律规定范围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以不予偿还。
区别是高利贷规定的利息一般高于法律保护范围。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过部分的利息
高利贷罪立案标准是: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应予立案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