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5
以下权利,归教材的著作权人享有:教材的发表权、教材之上的署名权、发行权、出租权、复制权、展览权、表演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放映权、修改权和其他教材的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
著作权中不受时间保护的权利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1)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2)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3)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电影作品或者采用类似电影制作方法创作的作品,其著作权由制片方享有,但剧本、导演、摄影、歌词、作曲的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按照与制片方签订的合同领取报酬。生产者通常是投资者或生产者。电影作品中可以单独使用的剧本、音乐或者其他作品,或者采用类似电影
汇编作品著作权的主体:汇编人,包括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汇编作品就是作者把其他作者的作品、作品片段或者不属于成型作品的某些数据和材料汇集到一起,从而呈现出新的作品。新作品的著作权归汇编者所有。
代笔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别人代笔的作品,本人审阅定稿并以本人名义发表的报告、讲话等作品,著作权归报告人或者讲话人享有。著作权人可以支付执笔人适当的报酬。当事人同意以特定人物经历为题材完成的自传体作品,当事人对著作权权属有约定的,依其约定;
根据法律,受托人和委托人可以就著作权的所有权达成协议;没有特别协议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同时,受托人也可能有一定的限制,如按照约定向委托人提供委托工作,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妨碍委托人的正当使用。
一、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是谁 1、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是谁,视情况而定: (1)著作权归受托人,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即使在归受托人的前提下,只要委托人交付了相关的委托创作费用,仍有权利在合理的范围内使用该委托作品,这也是委托人的基本合同权利;
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造成果。《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
公民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的有: 1、文字作品,如文章、论著等; 2、口述作品,如讲演、报告等;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 4、电影、电视、录像作品; 5、美术、摄影作品; 6、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7、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
汇编作品的著作权应当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
第一,单位拥有职务作品的著作权。这主要是在以下两种情况下: (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