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1
如果担保的担保期限届满,而担保人拒绝再次保证,那么担保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主合同依旧有效,担保人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另外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一般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连带
债权人在保证期限内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但担保人超出期限不承担责任的,债权人可以起诉、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担保人财产。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
担保人不履行义务的解决方式:如果担保人出现不履行义务的情况,此时债权人也是可以依法起诉到法院,要求担保人承担自己的担保责任,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
一般担保会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如果债务人只是不还钱而不是没有能力偿还债务的话,那么债权人是不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到法院是起诉,让法院裁定。如果法院判决之后债务人不能
反担保人与担保人的区别如下: 1、担保与反担保对象不同,本担保的担保对象是主合同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申言之,所担保的是债务人对债权人之债务的履行、债权人的债权的实现。反担保的担保对象则是担保人对被担保人的追偿权;该追偿权在担保合同依法成立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人取消担保的情形如下: 第一,在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情况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经过六个月,债权人都没有要求担保人还款的,那么担保人就不需要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就是转移债务,如果债务人把债务转移给第三人的,应该经过担保人同意,如果担
担保人有下列责任要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保证责任。如果当事人约定由担保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如果没有约定承担连带责任的,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按照一般保证来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钱不还的办法是:担保人对贷款人的贷款承担连带责任,贷款人不还,担保人由义务代为偿还。银行可以向担保人追偿贷款。针对贷款人恶意拖欠不还的情况,担保人可以履行抗辩权,同时积极向法院和银行提供贷款人具备还款能力的证据。申请法院先就贷款人的资产
担保人逾期一般不再承担担保责任,如果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没有在保证期间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没有在保证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则保证人不再承担其保证责任。
担保人不能取消担保。如果是贷款合同上担保规定的担保期限到期,那么担保关系在到期后就自动解除。如果是想要解除担保,则要看担保人和借款人以及贷款机构在签订贷款合同时的相关规定。通常来说,在合同规定的担保期间,担保人和借款人的连带关系都是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