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1
合同中的风险负担规则的适用: 风险负担规则在特定情形下的适用买卖在途标的物的风险转移。 风险负担规则在违约情形下的适用受领迟延时的风险转移。
一般情况下,标的物的风险自交付时起转移。 在交付迟延的情况下,只要是买受人的原因造成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不管买受人有没有过错,都应当承受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订立单务合同的承担风险是:履行义务的一方履行有瑕疵的,一般不承担责任;但是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要承担损失赔偿责任。例如赠与人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但是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
通常由债权人承担合同提存的风险。债权人存在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下落不明等法定情形,导致债务难以履行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
1、在分期付款买卖中,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时,出卖人可以解除合同。 2、在分期付款买卖中,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买卖合同买受人逾期付款的,出卖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主张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违约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19日之前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
谁来承担买卖合同的运费保险根据以下情况而定: 1、根据协议约定; 2、协议未约定的双方可以协商补充; 3、根据合同的有关规定或交易习惯来确定; 4、仍不确定的,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承担。运费保险是指当买卖双方有退货请求时,
租赁合同的风险不是都由承租人承担。当租赁物的毁损、灭失由出租人自身过错造成的,出租人应当自行负责;租赁物的毁损、灭失由承租人的过失造成的,承租人向出租人负损害赔偿责任;租赁物的毁损、灭失由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向出租人负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1.合同中有运输条款的货物买卖的风险转移。 (1)如该运输条款规定卖方有义务在某一特定地点把货物交给承运人运输,则卖方履行义务以后,货物的风险就随之转移给了买方。 (2)如合同中没有指明交货地点,卖方只要按合同规定把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货物
因买受人迟付的风险转移有以下规定:标的物的风险一般自交付时起转移,如果因买受人的原因导致标的物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则买受人需要自违反约定时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租赁合同中的风险承担有两个方面: 1。租赁物损坏和风险损失的承担。如果租赁物的损坏和损失是由出租人自身的过错造成的,出租人应当自行负责;如果租赁物的损坏和损失是由承租人的过失造成的,承租人应当向出租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租赁物的损坏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