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7
一、分公司能否作为借款主体 分公司不能作为借款主体。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借款合同。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就可以对外从事生产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从立法的精神上来讲,一开始并不想赋予法人分支机构对外提供担保的权利。这是基于法人的分支机构只是企业所属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财产非独立核算、非自负盈亏,不能独立对外承担责任。对于部分法人的分支机构可以对
分公司可以作为合同主体,但是需要总公司的授权才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虽然独立领取营业执照,但是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没有法定代表人。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以有限责任公司为例,标准的公司架构为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相关机构及相关的职能部门,至于具体职能部门则因企业类型不同而有所却别,但是一般包括企划部、办公室、财务部等。
企业拖欠工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分公司可以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是总公司的组成部分,但分公司又不同于总公司的部门,分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后,成为市场经营主体,因此分公司经过授权后可以对外签订合同并具有法律效力,受到法律的保护。
企业单位没有罚款的权利,没有法律依据。 罚款,是行政处罚手段之一,是行政执法单位对违反行政法规的个人和单位给予的行政处罚。 需要行政执法单位依据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处罚决定即可执行。
公司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擅自设立分支机构,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名义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缔,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公司解散部门在通常情况下是不用赔偿的。但如果因此与劳动者解除合同则要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一般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已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赔偿,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
公司部门章不能用来签合同,因为签订合同时加盖合同专用章。如果用部门的其他印章签订合同,合同一般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以合同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应当在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当事人以合同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签字或盖章
公司部门解散的,一般也不能强制调岗。调岗应当经公司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如果双方在该情形下达不成一致的,公司可以依法辞退劳动者,并给予其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