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聘用合同有以下类型: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聘用合同、特殊照顾的聘用合同。所谓特殊照顾的聘用合同是指对在本单位工作已满25年或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已满10年且年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已不足10年的人员,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
聘用合同的类型包括 1、按合同期限分类: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2、按合同性质分类:正式聘用合同、临时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类型主要是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以及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聘用合同。具体而言,这个类型的区别主要看聘用过程中的要素,在劳动合同中还包括特殊照顾的聘用合同,而如果对流动性强、技术含量低的岗位一般签订短期合同。因此聘用合同的类型还是比较多
合同的分类有很多种。按照合同的性质,可以分为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等。按照合同在成立时内容与范围的形态可以分为确定合同与射幸合同。此外按照合同法的规定也可以将合同分为典型合同与无名合同。其中典型合同有买
准合同主要指两类,即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无因管理是指无因管理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不当得利是指得利人在没有法律根据的前提下取得的不当利益。对于不当得利,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获得的利益。但
合同的种类繁多,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 (一)合同按性质可分为: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主合同和从合同等。 (二)合同按内容又可分为:聘用合同、借调合同、停薪留职合同、技
合同有以下几种类型: 1、按是否有报酬可分为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2、按是否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可分为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3、按履行义务的主体可分为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4、按法律是否有规定可以分为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民法典》第四百七
第一,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根据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可把合同分为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第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根据当事人取得权利是否以偿付为代价,可以将合同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第三,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第四,要式合同与不要
我国合同法分则列出了以下15种合同: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以上15种在合同法中专门列出的
1,从签订形式上说:口头合同,书面合同, 2,从效力上说:无效合同,有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 3,以法律是否设有规范并赋予一个特定名称为标准,合同分为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4,以给付义务是否由双方当事人互负为标准,合同分为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合同种类有法定分类和学理分类。 1、法定分类。分则列出了以下15种合同: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
(一)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如: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等各类合同。 (二)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 如:买卖合同、承揽合同、租赁合同等。 (三)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如:租赁合同、雇佣合同、承揽合同、行纪合同等。 (四)诺成合同与实践
准合同主要指两类,即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无因管理是指无因管理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 不当得利是指得利人在没有法律根据的前提下取得的不当利益。对于不当得利,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获得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