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12
劳动者在上班途中摔伤,不是在工作场所摔伤的,一般不属于工伤,由劳动者自己承担受伤的责任。如果在上班途中因为非自己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属于工伤。
职工下班途中摔伤是因为本人原因的,不算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带你算工伤。但职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原因不能认定为工伤: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
员工在下班途中骑车摔伤应当是由自己负责,如果有第三人侵权的,则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员工在下班途中摔伤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因此不可以获得工伤保险基金或者公司的赔偿。
如果属于工伤,建议员工自己在受伤一年内先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待医疗终结后申请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委托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工伤待遇。如构成伤残的,劳动关系继存期间可获社保支付一次性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所以,只有在下班回家路上发生的不是你本人主
员工在下班途中自己摔伤,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需要发生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才能判定为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看是否属于工伤。一般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般情况下,上下班途中自己摔跤受伤不算工伤。上下班途中受伤的,只有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属于工伤,其他情况受伤一般不认定为工伤。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
员工在上班途中受伤不一定属于工伤。员工在上班途中受到了伤害,要结合不同的情况来认定是否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关于工伤认定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员工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此时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有以下四点: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