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4
1.贪污罪的量刑标准: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
贪污罪共犯包括:相互利用职务便利或者分别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相互配合、相互利用,共同实施贪污行为的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内外勾结共同实施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的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者。与国家工作人员相互勾结,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
公共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是贪污罪的犯罪对象,贪污的财物包括公共财物、国有财物和非国有单位的财物。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贪污罪的犯罪特征包括: 1.贪污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同时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共财产所有权。 2.贪污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3.贪污罪的主体
贪污罪的定罪量刑是: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可构成该罪。数额较大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
贪污罪的认定: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但主要是侵犯了职务的廉洁性。 2.客观方面: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
受贿罪需要的证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录音、录像、手机通话记录、短信、微信等相关证据材料。
贪污罪犯罪构成如下: 1、侵犯的对象是公共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3、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
受贿罪主体是指实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 值得注意的是注意:单位不能构成受贿罪的主体。刑法第387条专门规定单位受贿的构成单位受贿罪。
贪污罪的对象是公共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所以,作为贪污罪客体物质表现有:一是公共财物;二是国有财物;三是非国有单位的财物。公共财物分为两类:其一,当然的公共财物。包括: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以及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认定为贪污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侵害的客体是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务的廉洁性;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方面是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侵吞、窃
贪污罪的犯罪数额起点是三万元。对贪污物品的价格,应以贪污物品价格的有效证明确定。如对单位的办公用品进行贪污的,应以单位采购这些物品的价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