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申请行政复议的条件:申请人是明确的,且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被申请人符合规定;有具体的请求和申请理由;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且在复议机关的受案和管辖范围之内。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书面形式提出,也可以口头形式提出。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申请行政复议。
(一)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依照有关法律、规的规定提出申诉;行政机关对其所属的人员或基于内部行政管理关系作出的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等人事处理,应当认定为前款规定的“其他人事处理决定”. (二)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
申请行政复议需要准备以下材料:行政复议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者企业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以及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或行政不作为的证明材料。
行政复议的申请条件:申请人明确,且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被申请人符合规定;申请人有具体的请求和理由;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以及申请人是向有管辖权的复议机构提出复议申请的等。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的形式包括书面申请和口头申请。我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申请行政复议需具备如下条件:申请人明确,且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被申请人符合规定;申请人有具体的请求和理由;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以及申请人是向有管辖权的复议机构提出复议申请的等。
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复议中止情形: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下落不明
行政复议停止执行的情形有: 1、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2、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3、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法律规定的应当行政复议前置的情形为:当事人行政机关侵犯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情形下,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再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等自
不受理行政复议的情况都有对行政处分不服的;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行政调解不服的;不属于本行政复议机关管辖的;同一行政复议申请,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已经受理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