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6
本罪必须具备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的行为,且这种事故隐患是不符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的规定造成的,本罪是单位犯罪,个人作为单位的负责者承担责任。 主观上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要求具备法定身份;犯罪客观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1、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如果犯罪情节特别恶劣,会判处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指,因安全生产设施或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发生重大
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四)其他造成
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标准为:死亡人员达到三十人,或者重伤人员在一百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一亿元以上。对于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根据以上的标准进行判定。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单位的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指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根据刑法的规定,本罪的主体由“直接责任人员”扩大到“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处罚:一般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了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单位中对排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负有职责义务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
由于安全生产条件或者安全生产设施,和国家的规定相冲突。从而导致了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并且达到了值得刑法谴责的程度的行为,将会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需要注意的是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只能够是单位,用人单位的直接负责人有过失,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