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企业破产法》第7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根据这一规定,债务人申请破产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债务的清偿期限已经届满,并且债权人已
破产申请要以下条件: 1、被申请破产的主体应当是企业法人; 2、应当是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形; 3、申请人应当是与破产案件有利害关系,具有破产申请资格的主体。
申请破产后,公司将依法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在清算过程中,公司法人地位依旧存在,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一律停止,不得随意偿还债务,和免去他人债务。而应统一管理公司的债权债务。待到清算结束,法人终止,法人地位将彻底消灭。
申请强制破产条件是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申请强制破产条件为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
1、不能清偿债务。不能清偿的要件为:第一、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认定债务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一般根据债务人的财产、信用、劳务等因素综合构成的。当债务人以所有方式均不能清偿债务时,即构成丧失清偿能力。第二、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已到期,无争议或者已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没有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1、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指债务人以提供债权人接受的劳务、技能服务等折抵货币清偿债务。当债务人以所有方式均不能清偿债务时,即构成丧失清偿能力。 2、债务人不是一时的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暂时停止支付。而是债务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或者可预见的相当时期
我国法律规定,公司破产的前提条件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在此条件下,如果出现下列任意一种情形,公司都可以申请破产:第一,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第二,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所以,公司申请破产的情形有两种:第一,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
企业申请破产的条件是: 一、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也称不能支付或支付不能。 二、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所谓资不抵债,是指债务人的负债超过实有资产。 这两个标
申请个人破产的条件如下: (1)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 (2)资产无法抵清债务或缺乏偿还能力。债务人的负债超过实有资产,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申请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
申请破产重整的条件是: 1、一般的停止清偿到期债务; 2、债权人必须持有总数达到或超过5000美元的无担保债权; 3、在债权人有12名或更多债权人时,申请必须有至少3名债权人提出。 破产重整制度兼有债务清偿法和企业法的性质。在这里,所谓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