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不准许当事人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终结执行。 (九)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范围,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
劳动争议仲裁受案范围有以下这些: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受理范围有以下这些: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包括: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发生的争议;因工资、工伤医疗费费等发生的争议。
刑事裁定书的适用范围是:自诉刑事案件,中止审理案件,终止审理案件,准许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的案件,补正裁判文书。刑事裁定书是指人民法院在刑事案件审理或判决执行过程中,就程序问题和部分实体问题所做的书面决定。 刑事裁定书是指人民法院在刑事案件审理
刑事裁定书的适用范围主要有: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且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的;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以及对不服第一审裁定的上诉或者抗诉等裁定书。
刑事裁定书的适用范围有,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且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的;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以及对不服第一审裁定的上诉或者抗诉等裁定书。
适用范围: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一裁终局的情形包括争议金额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争议。
实行劳务外包的范围包括:人员招聘(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招聘会、初步面试筛选候选人,组织到企业参加复试);培训(根据企业要求、结合企业特点提供员工的各项培训);提供相关的劳动关系咨询、人事策划;代理人事、社保业务(根据用人单位要求为员工缴纳社会
劳动仲裁受案的范围: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法
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的;因订立、履行、变更、中止、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的;因开除、除名、辞退、劝退、勒令辞职、责令限期调离和辞职、离职(含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的等等。所谓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是指确定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劳动争议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