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
劳动仲裁的管辖为: 1、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2、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仲裁受理以下劳动争议: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纠纷;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劳动报酬、工伤医疗
劳动仲裁的适用范围是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国家机关与公务员、事业单位与编制员工发生的争议属于人事争议,不属于劳动仲裁的范围。但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与合同制劳动者存在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受劳动仲裁的限制。
劳动仲裁范围如下: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申请劳动仲
人事争议仲裁具体有以下适用范围: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
人事争议仲裁的适用范围如下: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可以仲裁。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适用范围:社会团体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之间因终止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事业单位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之间因终止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其他。
劳动仲裁适用范围: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其他。
劳动仲裁的适用范围: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其他。
劳动仲裁有下列适用范围: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以及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