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连续工作不满十年的,按其工资的百分之七十支付;连续工作十年以上不满二十年的,按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工资;连续工龄二十年以上不满三十年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连续工作三十年以上的,按工资的百分之九十五发给工资。
病假工资的计算为:病假工资=(计算基数/21.75)×计算系数×病假天数。病假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病假期间,由于劳动者无法正常履行职能义务,因此工资并非按实计发,采取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支付。
员工的病假工资可由单位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需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的规定来算。单位可在此范围内依法自主决定员工的病假工资,并及时发放给员工。
若职工因工伤导致不能正常上班,工资须由职工所在的单位负责发放(发放标准为该名工人伤前的月工资,一般情况下不超过12个月)。若员工经过工伤鉴定确认后是属于重伤的,则用人单位发放工资看情况多发,但不得超过24个月。所以工伤病假期间的工资,具体多
若职工因工伤导致不能正常上班,工资须由职工所在的单位负责发放(发放标准为该名工人伤前的月工资,一般情况下不超过12个月)。若员工经过工伤鉴定确认后是属于重伤的,则用人单位发放工资看情况多发,但不得超过24个月。
连续工作不满十年的,按其工资的百分之七十支付;连续工作十年以上不满二十年的,按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工资;连续工龄二十年以上不满三十年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连续工作三十年以上的,按工资的百分之九十五发给工资。
工人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按下列标准支付病伤假期工资: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80%。已满6年不满8年
连续工作不满十年的,按其工资的百分之七十支付;连续工作十年以上不满二十年的,按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工资;连续工龄二十年以上不满三十年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连续工作三十年以上的,按工资的百分之九十五发给工资。
职工“长期病假”,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救济费(长病假工资):在企业连续工龄不满一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发放,在企业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发放,在企业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发放。这里的本人工资指职工正
病假工资的数额计算公式:病假的工资计算基数/21.75)×计算系数×病假的天数。计算病假工资的依据是该工人职位的正常月薪,不包括年终奖金,通勤上班的通勤津贴,工作餐津贴,住房津贴,午夜上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班费等。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
病假工资的基数按照以下三个原则确定: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 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2)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