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1
开设赌场罪。 1、记账人一般认为起到次要或辅助作用,所以应认为是共犯、从犯有法定的从、减、免情节。 2、行为人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3、行为人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的,处年以下
行政处罚是指对违反法律法规但是尚未构成犯罪的人进行行政制裁的活动。行政处罚是比刑事处罚严厉程度低比治安处罚程度高的,包含了警告、罚款、拘留、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或暂扣执照、许可证等,能行使行政处罚的仅有法律法规授权、规定许可的组织和行政机关,
推广网络赌博违法,以赌博罪的共犯论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
1、聚众赌博指以营利为目的组织多人进行赌博的行为。行为人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对其进行定罪处罚的具体依据为: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法
在刑法中与赌博有关罪名主要是聚众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最高院、最高检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3号第一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聚众赌博:(一)组织
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赌博罪,主要指的是行为人以盈利为目的,实施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按照《刑法》的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赌资的规定,赌资累计达到五万元以上,可构成赌博罪,但并非只要赌资达到五万以上就构成赌博罪。赌资累计达到五万元以上的同时,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赌博罪的
聚众赌博与开设赌场在表现形式上具有相似性,两者均有为赌博提供场所、赌具等物质便利条件的行为,但两者仍然存在一定区别: 1、聚众赌博的规模一般较小,而开设赌场一般是具有一定的规模,且参与赌博的人员众多。 2、聚众赌博的特点多为短暂性和临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