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检察院接到案子应当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符合逮捕条件的,依法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并制作批准逮捕决定书,连同案卷材料等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
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有:在诉讼活动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的,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
1、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2、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这类案件包括: (1)非法拘禁案; (2)非法搜查案; (3)刑讯逼供案; (4)暴力取证案; (5)虐待被监管人案; (6)报复陷害案; (7)破
可以直接到检察机关进行报案。下列情况可以到检察院报案: 1、涉嫌贪污贿赂犯罪; 2、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 4、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
人民检察院已批捕的,是不能放人的,应当经过司法审理的程序来进行司法判决。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或者根据案情申请取保候审等进行变更强制措施。如果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如有重大疾病等,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检察院批捕后能放人,如果证据不足是可以放人的。还可以要求补充侦查,补充后依然不足的,可以不起诉并释放当事人。刑事案件立案后,检察院以证据不足决定不批准犯罪嫌疑人,并不等于没有犯罪事实发生,只要有犯罪事实,侦查机关就应当在立案后继续侦查。
检察院批捕后一般不会放人,批准了就说明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且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有采取逮捕措施的必要,这种情况下不会放人。
检察院批捕还能放人。放人可以理解为无罪释放和暂时不被羁押两种情况。 1.逮捕后经检察院审查,不符合拘捕条件,或者经侦查或审判后证明无罪,予以释放。 2.取保候审,对符合相关规定,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可以随传随到的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变更强制措施
检察院批捕后不能放人,是由公安机关履行的逮捕程序。如果证据不足是会被放出来的;如果是检察院确认的涉嫌犯罪是很难再放出来的。逮捕是检察院同意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防止进行逮捕是必须要符合逮捕的条件才能进行逮捕行为。目前只有检察院享有批捕权,对
检察院批捕后也是有可能放人的。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检察院批捕后如果查实不应逮捕是可以放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
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