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7
代位继承人存在以下情形的,不享有继承权: 1、继承人留有遗嘱的。 2、享有继承权的继承人中没有直系血亲的。 3、代位继承人存在故意杀害其他继承人等行为的。
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代位继承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
发生代位继承的情况: (1)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对于被继承人已经立遗嘱处分的遗产,不能适用代位继承。 (2)代位继承的发生,必须有被继承人的子女、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存在。 (3)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未丧失继承权
不属于下列情况的,就不能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而被继承人没有留有遗嘱,需要按照法定继承处理遗产的情况下,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不属于下列情况的,就不能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而被继承人没有留有遗嘱,需要按照法定继承处理遗产的情况下,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代位继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
民法典并没有明确规定,转继承之后是否能够进行代位继承。但是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法院一般会允许在转继承之后,进行代位继承。这主要是因为,转继承的客体是被转继承人的继承权利。因此,转继承涉及的是继承权利,而不是遗产本身。换句话说,被转继承人死亡之
首先,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的适用条件有如下四点:1、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里说的“死亡”,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有: 1、两者发生的时间和成立条件不同。代位继承只能是因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发生,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才能成为被代位继承人;而转继承发生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并且可因任何一继承人的死亡而发生,任何一个继承人